第32章

圍上來的眾人撇了一眼在旁邊不知所措的華宇晨,又把目光集中在了氣的有些顫抖的李瑞龍身上。

“他跟我說,讓我們樂隊毀約,去給他當專屬伴奏樂隊,我直接拒絕以後,他跟我說我這邊包括違約金、年薪等等一切損失他都包了,我又拒絕了一次。

說完我就想走了,可是他竟然又恬不知恥的拉著我,不讓我走,還說如果是不想給他當伴奏樂隊也行,他給我們樂隊錢,讓我們毀約,隻讓我們恢複自由身,還可以給我個人再打兩百萬好處費。”

李瑞龍說到生氣之處,胳膊上的肌肉直接鼓起,看起來想要直接動手,但是又被自己強行壓了下來,和這樣的人動手不值當的,動手了還浪費自己時間。

另一邊有些不知所措的華宇晨卻惱羞成怒起來……

“怎麼了,我說的不對嗎!他一個年紀這麼小的人,能有多少歌要去排練,能有多少場演唱會要去唱,就算他開演唱會,能有多少人來買票?

會有人買票去看一個高中生唱歌,是你瘋了,還是我瘋了。我讓他和我簽合同是因為我的歌多,需要這麼一個伴奏樂隊,這樣接下來我開演唱會就能更好一點,我這不是什惡意競爭,我這是合理利用社會資源,不浪費!

還有後來我都說了,算了我也不去獨占這麼一份資源了,我覺得也可能讓這個樂隊自由的在外麵想接誰的伴奏就接誰的伴奏更好,我都說了我出違約金,還不行?這明明就是雙贏的節奏!

我有什麼錯!”

華宇晨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就是這樣一套炸裂的邏輯。

看起來非常有道理,可是!

“我說,過分了吧!看起來你說的話冇有問題,還給我扣上個浪費資源的大帽子,問題是,你說了這麼多有的冇的,損害的都是我一個人的利益,還什麼雙贏,你家的雙贏就是你一個人贏兩次是吧?

還說什麼我冇有那麼多歌去練。我有冇有用你管嗎,我高興起來一天作一首歌來練,還說什麼演唱會,我有冇有演唱會要用你去管嗎,況且你怎麼就知道我冇有呢?

我今天還告訴你了,一個月之後,我必開一場演唱會,而且演唱會的規格要比現在還大!要在五萬人的場館裡開!而且我告訴你,到時候一定是一票難求,敢不敢和我對賭一次,就賭一千萬,要是我的五萬人次的票都賣空了,而且座無虛席,你賠我一千萬,反之亦然!”

華宇晨的那番話都已經騎到蘇晨的頭上了,就差指著蘇晨的臉罵蘇晨浪費資源了,蘇晨當然不能再沉默下去了,而且蘇晨這一番話也不完全是氣話。

開演唱會是蘇晨在參加完張靚瑩的演唱會就決定好的事情,隻不過確實冇有安排的那麼早,不過現在也就是提前了一點點的時間罷了,問題不大。

很多人都冇有反應過來一件事情,蘇晨在張靚瑩的演唱會上的萬人合唱的那一幕,他們以為是巧合,可遇而不可求,但是蘇晨卻想清楚了一件事情。

彆人的粉絲基本上都是和自己的年齡差異不大的,或者比歌手年紀小的粉絲。畢竟隻有歌手比粉絲的年紀大,才能在音樂的品味和風格上形成降維打擊,纔能有粉絲受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