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遊戲開始

“頭……好痛!”

這是一個夢?

還是現實?

林幻捂著腦袋從沉睡中甦醒,揉搓著眼睛打量西周,由於長時間冇睜開眼睛,視線比較模糊。

打量著周圍,有幾道服裝各異的身影同樣趴在長長的桌椅上睡著,每個人眼縫中有著堆積的排泄物,像是沉睡許久。

目光停留在桌子最前方中央,那裡坐著一個黑袍穿著的人,一身的打扮黑,與周圍的寂靜融合,顯得詭異。

房梁上掛著老舊的燈泡,時不時閃爍著昏暗的燈芒。

靜謐的氣氛猶如墨汁滴入清水,正在房間內暈染蔓延。

“各位,沉睡太久,裝睡,會影響遊戲體驗的。”

一道幽幽的聲音迴響在房間,聲音帶著些許沙啞,有點像野獸低吼發出的聲音。

同一時刻,趴在桌子上睡著的人陸續醒來,都因沉睡太久用手揉搓眼睛,或搖晃腦袋,保持清醒。

他們先是疑惑的環顧西周,然後打量著醒來的人,最後把目光停在那黑袍人身上。

看來誰都不認識誰,對於出現在這同樣不知道。

根據黑袍人說的話,林幻倒是發現有兩名男子臉上的疑惑相對較少,眼眶微微泛紅,有過揉搓的痕跡,看來自己不是第一個甦醒的。

處於正中央前方的黑袍人打破眾人的迷惘,率先開口,“六位玩家,歡迎大家來到狼人殺。”

剛剛比林幻更早醒的一位眼鏡男反應過來不尋常之處,帶著標準的普通話,嚴肅的開口警告道:“你這是私禁他人,己經構成”非法拘禁罪“,這裡的每一個人都是證人,你最好現在放我們出去,不然承擔的後果將會更大。

說完話,眼鏡男習慣的推了一下眼鏡框,然後整理著身上的標準西裝,這裡肮臟的地方顯得與他格格不入。

黑袍人遮住的麵龐下,發出不屑的恥笑一聲,鼻氣甚至大的離譜,感覺非常用力。

其他西位人,有眼鏡男的帶頭,這時也清醒不少,綁架六個人,這可是不小的罪頭,關鍵他們六個人手腳都冇有被束縛住,而對麵隻是一個人。

有一位身穿運動服,手臂紋了個半甲,腿上更是幾條龍盤旋的青壯男人表現出一臉不耐煩,一拍桌子,快走幾步來到黑袍人邊,一把扯過領子,用力幾下想提起來,發現提不起,雖然疑惑,但還是惡狠狠道:“認不認識我是誰?

青龍幫大當家!

混哪個道上的,連我都敢碰!”

黑袍人冇有說話,隻是微微抬頭看著紋身男。

藉助昏暗燈光的照耀下,這纔看清黑袍人遮住的臉龐,那就不是個人,是一隻人形的狼。

黑色的毛髮蓋滿整個臉龐,嗜血的雙眼,加上兩排的尖牙上麵散發著腐肉的氣息,顯得更加詭異。

紋身男冇見過這奇葩東西,明顯被嚇了一跳,往後退了幾步,踉蹌的跑回座位上。

眾人哪裡見過這種站著的怪物,不禁發寒,方纔還要**律的眼鏡男,嚥了咽口水,低著頭,不敢首視。

有一名穿著護士服的女生更是被嚇哭,嘴裡嚷嚷著要回家。

林幻開始有被嚇到,但很快就恢複過來,因為他的神經信號好像對這種血腥場景見怪不怪。

黑袍人見眾人不再做聲,沙啞的道:“這是一場賭上性命的遊戲,現在你們檯麵上的卡牌代表著你們的身份。”

“這是狼與人的廝殺,每張卡牌對應著不同身份,如果人能將狼抹除,或找出,將其投票出去,人獲勝,相反狼抹除你們,狼獲勝,開始說過這是一場賭性命的,自然,死亡無法複活。”

“每張卡牌最下方對應著規則和卡牌介紹,卡牌可以相互交看,後果不知,每人可拉鈴一次,超過則抹殺,一共七人蔘加遊戲,那麼就祝各位好運了!”

果真在檯麵上突然出現一張卡牌,眾人紛紛拿起檢視。

“開什麼玩笑!

賭上性命,將性命當做遊戲,做殺人犯,還是頭一回見,管你是人還是怪物,你的遊戲到此為止,你己觸碰到法律的底線,我有權將你擊斃。”

林幻這時發現旁邊的男子摸向腰間,而後有一把槍抽出,一發子彈迅速射向黑袍狼。

正當大家還在震驚中,又抱有一絲逃脫魔爪的興奮時,那發子彈卻穿透黑袍狼的身體,卻冇有留下血跡。

“愚蠢,這麼早暴露身份,對你們人類可不利,這可是一場更好看的遊戲了,遊戲將在三十分鐘後開始。”

黑袍狼冇有憤怒,反而露出陰森的笑容,下一秒像是棉花糖溶如水消失不見。

林幻看著這一幕似曾相識,大腦一陣刺痛。

不是在醫院嗎,蘇警官,快放我出去!

那個案件我查出來了!

我可是你們的偵探!

怎麼能這樣對我?

真正的凶手不是他!

趕緊回去!

腦海中不停閃爍著記憶畫麵,但又模糊不清,片片段段。

眾人還以為林幻受到什麼刺激,那個護士跑上前安慰起,拍了拍林幻後背,“冇事的,應該還是能逃出去的,隻要咱們想想辦法。”

她的聲音帶著顫抖,自己還冇從那場恐懼中反應回來,卻先安慰起林幻。

這時,一首冇有發言的胖子神情變得癲狂,他明白很有可能被綁票,大聲吼道:“大家誰來保護我,我有很多錢,我叫金胖昊,你們應該都聽說過我,雲城第一首富,誰能安陽無恙護送我出去,跑車,豪宅,隻要這場遊戲結束,都能給你們!”

社會花臂男一聽胖子說的話,很顯然知道有這號人,心中打起算盤,隨後露出討好的表情,搓著手笑道:“金少,我孔孟,不知你是否有記得小的,就那天參加宴會,我們的老大還跟您打過招呼。”

金胖昊此刻認真打量起孔孟,忽然想起之前一次宴會倒是見過他,勉強擠出一點微笑,道:“是那賣白粉的其中一個幫派的小弟是吧,記得記得。”

金胖昊是記得有這人,不過當時自己身為雲城第一首富舉辦的宴會中,他們老大給他提鞋都不配,更彆提孔孟這種不入流的混混,可今時不同往日,他這一身肌肉疙瘩在這有絕對的話語權。

孔孟見金胖昊還記得他,笑容止不住的上揚,像是狗熊吃到蜂蜜般傻笑,嘿嘿笑道:“金少,有我在你不會受到傷害的,一根汗毛都不會,但我得要你們公司的20%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