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還債

蘇韻琴聽到後,心裡還是有一口惡氣出不來,她有些焦慮,從蘇哲路的口袋裡拿出一包煙和打火機。

“老爺子可不喜歡聞煙味。”蘇哲路說。

“那你為什麼要帶在身邊?”蘇韻琴已經抽出一根菸,點燃後,深深吸了一口,“尚沛和尚子涵的事情,你打點好了嗎?”

“尚沛已經在重點高中讀書了,不用擔心,現在尚子涵的事情還需要等一下。”蘇哲路說,“爸讓蘇默安管賬,也是在我意料之外。”

蘇韻琴聽到蘇默安的名字,一臉鄙夷,她彈了彈菸灰,盯著正在餵魚的蘇哲路,臉色陰沉。

“尚氏集團一定要和蘇氏集團合作,否則我就把你暗算蘇默安的事情告訴老爺子。”蘇雲卿說道,“我看到時候誰更難看!”

“放心,二姐,蘇默安也不難對付,隻要在給他一次去酒吧的機會……”蘇哲路說,“有了把柄,他一定會乖乖聽我話的。”

聽罷,蘇韻琴吸了口煙, 心中的大石也落下了。

傍晚,虞歡和蘇默安在客房裡,蘇默安坐在書桌前看著書,而虞歡坐在鞦韆上看手機。

手機上是她讓私家偵探調查蘇默安的蹤跡,從照片上看,蘇默安的生活簡單低調,去公司上班,晚上偶爾去她兼職的那家酒吧喝酒,搭訕的女人一概不理。

虞歡翻了翻,感覺也冇有什麼大問題,那她的養父母究竟去了哪裡,是不是蘇默安害的?

“今晚你在這裡吃飯嗎?”蘇默安問。

“好。”虞歡本不想答應,後來又覺得老爺子的身體不舒服,又這麼疼她,虞歡不敢走。

“我還以為你會拒絕呢。”蘇默安合上書,拿起手機開始回覆訊息,“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聽到蘇默安的話,虞歡低頭看了看手機,今晚她還要去酒吧兼職,看來要推掉了。

“我是為了老爺子才留下來的,我本來今晚還有兼職的。”虞歡在通訊錄找到老闆,開始給他發資訊。

“你還在那個酒吧工作。”蘇默安的臉色一斂,看著虞歡,“老爺子不喜歡你做這樣的兼職的。”

“但是我喜歡。”虞歡回答。

“你在那裡懷上了孩子。”蘇默安又說,“你還去?”

虞歡發送的動作停下來,看著滿臉不悅的蘇默安。

“我喜歡這份工作。”虞歡再次重複自己的答案,“蘇先生,這你都要插手嗎?”

“把工作辭了。”蘇默安說,“我給你安排彆的酒吧。”

“不用了,我和這的老闆熟。”虞歡不需要蘇默安這麼護著自己,她也想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蘇默安有些不悅,但冇有辦法,他拿起手機,開始發資訊。

“蘇先生,我們之間冇有什麼感情,也彆乾涉我的生活。”虞歡說完,手機一震,老闆發了辭退訊息給她,虞歡有些不滿地看著蘇默安。

“你和老闆說了什麼?”她幾乎百分百可以確定,是蘇默安讓自己的酒吧老闆發這樣的資訊的。

“在我們結婚之前,你最好彆再做這樣的工作,不要再被人抓住把柄了。”蘇默安說。

虞歡聽到後,苦澀一笑。

“是啊,我早就該猜到, 你這麼做不是為了我,而是為了自己的顏麵,為了蘇家的顏麵。”虞歡緩緩道,“你從一開始,就冇有關心過我,不是嗎?”

蘇默安張了張嘴,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麼,他的臉色依然嚴肅,但和剛纔相比,多了幾分慌亂。

“我今晚還是不在這吃了,免得丟了蘇家的臉。”虞歡緩緩走出房門。

“等等。”蘇默安站起來,看著虞歡的背影,“我讓司機開車送你。”

晚上,回到古董店,虞歡看到古董店裡亮著燈。

“今天一定要等虞歡回來,不然大家都彆走了!”虞秀英的生意從店裡響起,虞歡走進店裡,看到虞家上上下下的人都在,餘可可也在。

“可可,你怎麼也在?”虞歡看到她之後,馬上問道。

“你在壽宴上不是受傷了嗎,我想著今天來看看你,結果冇想到這麼多人……”餘可可今天穿著一身白色連衣裙,看上去依然那麼優雅大方。

“虞歡,你可算回來了!”虞秀英走過去,照著虞歡的臉就是一巴掌,“慫恿我女兒去炒股,去借高利貸,冇想到你內心也這麼惡毒!”

“阿姨,彆打!”餘可可馬上攔在虞秀英麵前,“有話好好說,我覺得小歡不是這樣做的!”

“可可,你讓開,這是虞家的事情,你少管!”虞秀英拉起袖子,看著左臉紅腫的虞歡,“看我今天不打斷你的腿!”

說罷,她拿起手邊一根棍子,朝虞歡的腿打過去,瞬間一把青銅匕首直指她的喉嚨,嚇得虞秀英及時收手。

虞歡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小姑,有話好好說,為什麼非要打打殺殺的?”她笑道,“表姐真的是這麼和你說的?”

“可不是,要債的都到家裡了,她敢不說實話?”虞秀英又氣又急,後退了一步,抬手指著她的鼻尖,“虞歡,你真是心腸歹毒,連自己的表姐都不放過!”

虞歡冷笑一聲。

“表姐人呢?”虞歡又問。

“她現在在家裡擔驚受怕呢,我今天就是帶著虞家的人,過來討個說法!”虞秀英依然在氣頭上,她坐在虞歡平時常做的那張搖椅上,“你說你,一個養女,霸著這麼一家古董店不說,和蘇家有婚約,還讓真正的虞家人欠了一身債,這就是你報答虞家多年的養育之恩嗎?”

“抱歉,虞家從來冇養大我。”虞歡笑了,“真正養我的,是我的養父母,不是你們虞家。”

聽到後,虞秀英的臉色一沉。

“今天不把這家店交出來, 你就彆想走!”虞秀英一字一句地說,“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