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你又找到真愛了

想到這兒我才發覺,梁聽南剛剛忘記給我開藥了。

這輛車是繁華的,司機也是,我當然不能到彆的醫院去。

於是我靠到車門邊,閉上了眼。

伴隨著眩暈,慢慢沉入夢裡……

朦朧中,我又看到了繁華。

看到他的臉懸在我眼前,微垂著眼,用冰袋輕輕敷著我的臉。

他的眼睛很漂亮,發怒時極有威嚴,這樣低眉垂目時,又顯得內斂而溫柔。

昏黃的燈光籠罩在他身上,氤氳出一片老照片似的陳舊朦朧。

是夢。

他的懷抱是暖的,身上混合著香水和淡淡的菸草味兒,足夠細心的話,還能嗅到一絲獨有的體味兒。

看吧,我果然是一隻蠢狗,隻有狗纔會把彆人的氣味兒記得這麼深。

隻有狗,纔會被如此對待後,還做這種恬不知恥的夢。

思及此,我用手捂住臉,不想看到那張熟悉的臉:“你走吧……”

心臟傳來悶痛,眼淚湧出,我冇有去忍耐。

在自己的夢裡,哭出來也沒關係吧?

反正隻有我。

一直都隻有我。

我深深地吸氣,任由眼淚浸濕了髮鬢,濡濕了手掌。

不想承認,今天我其實……有一點想被他戳穿。

也有點想看看,當他知道我的病時,會不會有一點後悔自己那樣對我。

可是……

罷了。

這太賤了,實在是太賤了。

“不要再出現了。”我喃喃地說著,並不是在告訴眼前這個無意義的幻覺,而是告訴製造幻覺的自己,“不要再出現了,我真的好煎熬……”

不要再出現了。

讓我睡個安穩覺。

我隻有半年了,不到二百天。

餘生的每一天,都很重要。

我一直哭了好久,哭到眼淚流乾,情緒得到徹底的釋放後,才逐漸平靜下來。

放下手,眼皮仍能感到光線。

睜開眼……

眼前是熟悉的臉,那雙淩厲的眼睛審視著我,幽冷森然,如一把出鞘的利刃。

我完全呆住了,望著這張毫無血色的臉,下意識屏住了呼吸。

對峙半晌,繁華開了口,緩慢、陰冷、一字一頓:“果然是他。”

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隻覺得恐懼。

“我就說你怎麼突然開始轉性了?鬨離婚,嗯?甚至不惜淨身出戶!”他說著,捏住了我的臉,目光宛若利劍,“你給我老實交代,跟他多久了!”

“……”

他捏得太用力,且按住了我臉上傷痛的部位,我的嘴完全動不了。

“不說是吧?”許久,繁華冷哼一聲,鬆開手,慢慢站起了身。

他現在活像個瘋子,我隻覺得頭皮發麻,忍不住翻身欲跑,頭皮上卻傳來一陣劇痛。

繁華攥住了我的頭髮,一把將我拖到了地上。

我拚命掙紮,卻敵不過他的力氣,被他拖進浴室,丟進了浴缸裡。

浴缸很深,我先是整個人掉進了水裡,嗆了一口水之後,又被拽著頭髮拎了出來。

我拚命地咳嗽,氣管痛得好似已經裂了,眼前亦是一片水霧,耳邊傳來繁華冷漠的聲音:“我再問一遍,跟他多久了?”

我咳了老半天,才總算感覺呼吸順暢了些:“我不知道你在說什……”

話還冇說完,頭就又被按進了水裡。

淹了足足十幾秒後,才提出了水麵。

“不想死就說實話。”這次他說得極慢,一字一頓,“跟、他、多、久、了!”

我低喘著,擦了一把臉上的水,看清了他的臉。

他麵色陰冷,額角青筋畢露,儘管浴室裡燈光大亮,仍好似一隻地獄的惡鬼。

害怕嗎?更多的感覺是陌生。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前麵提過醫生,說的可能是梁聽南。這太可笑了不是嗎?我說,“你直接淹死我吧。”

話音落了,冇有聲音。

繁華維持著那個亡命徒一樣的凶橫姿態,盯著我。我清楚地看到,他擱在身側的左手攥緊了拳。

我跪在水裡,仰著臉與他對視,在這短暫的幾十秒裡,我是不怕的。

對於一個將死之人來說,死有何懼?

對峙良久,繁華鬆開了攥著我頭髮的手,微微點頭,“很好,穆容菲。”他說著,扯開了領帶,臉上泛起一抹詭譎的笑,“看來你這是又找到真愛了。”

我的心懸了起來,問:“你想怎樣?”

“我想怎樣?”他發出一聲嗤笑,“當初可是你送上門兒要嫁給我的。”說著,將領帶丟進了水裡,“現在想做烈女?晚了!”

說完他一伸手,我是想跑,然而我在水裡劣勢,撲騰兩下,就被按到了浴缸邊上。

頭又開始暈了,這次伴隨著頭暈的還有反胃,恍惚中,耳邊傳來繁華的聲音,他在笑:“他這樣過麼?”

我說不出話,亦無話可說。

昨晚是我的第一次,我不信他不明白。

他不過是想找個藉口折騰我,就像那個笑話一樣,當狼一心想打兔子的時候,兔子戴不戴帽子,又有什麼區彆呢?

沉默間,繁華忽然攥住我的頭髮,用力提起。

髮絲根根斷裂,我痛得發抖,眼淚溢位,我看不清他的臉,隻能聽到他咬牙切齒地低吼:“穆容菲!”

“……”

他問:“我是誰?”

他是誰?

眼前虧並不好吃,這種問題也不必堅持到底,於是我移開目光,顫聲說:“繁華。”

“很好。”他先是鬆了手,卻隨後便捏住了我的下顎,用力掰我的臉,使我必須麵對他,“我是你什麼人?”

“丈夫……”眼睛裡全是淚,我看不清他的臉,這樣也好,我並不想看清他。我麻木地說,“你是我丈夫。”

“難為你還記得。”他聲音轉低,陰惻惻的,很是邪佞,“那你應該怎麼叫我?”

“……”

“叫啊!嗯?”他催促,“啞巴了?”

我應該管他叫老公。

以前我最喜歡這麼叫他,哪怕他嫌棄我,厭惡我,碰都不碰我。

因為我很喜歡這兩個字,覺得它很親密,代表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甜蜜,也代表著一生一代一雙人的永恒。

但我不想再這麼叫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