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虛情假意他也要。
從門口的角度隻能看到客廳一角,裴彧就坐在那側的單人沙發上,微低著眼,說話時並未朝這邊看上一眼,而他懷裡女人纖細的身影被遮了大半,隻能看到一截雪白的頸。
那是誰?
早就聽說裴彧身邊多了個女人,如果不是知道這個傳聞,趙小姐也不可能冒險試這一次,但親眼看到仍是不可置信,尤其是裴彧此時此刻的姿態,他慵懶而自然地攬著懷裡的人,親昵曖昧,和常人眼中冷淡傲慢的模樣截然不同。
她好奇又嫉妒,想看清女人的臉,想知道能得裴彧青睞的人長著怎樣的一張臉。
不自覺的,又往前走了幾步,忘了剛剛的警告,裴彧這次終於朝她望來,極冷淡地一瞥,無聲吐字。
滾。
手裡的衣物散落在地,他這一句太不留情,彷彿她不曾是他兒時的玩伴,彷彿兩人根本不認識,門後又有腳步聲傳來,是來送衣服的侍應生,女孩再待不下去,蒼白著臉跑出門。
她使手段蓄意接近不假,可他怎麼能把女人帶到這裡來,還當麵羞辱她?
聽到人跑遠,侍應生的招呼聲,沈知意抬眸,撞進裴彧的目光中,他微微頷首,“這次是送衣服的人。”
不言語,沈知意默默從他身上起來,去外麵把衣服接過來遞給他。
裴彧施施然站起,或許是因為剛剛的姿勢,褲腰往下墜了墜,清晰地露出腰間兩側的人魚線,他好似冇有意識到,動作懶散地換上新襯衫,隻穿了一半,便叫她過去,“幫我係扣。”
沈知意站到他身前,安安靜靜地給他係扣,一點也不好奇剛纔那個女人是誰,也不問裴彧為什麼要把她叫過來。
安靜了片刻,係扣的手指忽然被攥住,裴彧不許她再動,睨著她低垂的眼睫,“無所謂是不是?”
也是好笑,在她麵前總是做明知故問的事,期待她能給出不一樣的回答。
終究是妄想,沈知意冇有抬頭,垂首的姿態好似溫順,“你想做什麼都可以。”
他是否跟其他女人逢場作戲,是否要喜新厭舊,對沈知意來說,都可以,她不乾涉,隻等待自己該離開的時刻。
本來她也冇有乾涉他的理由不是嗎?
裴彧偶爾會被她不經意間表露出的順從迷惑,偶爾會覺得兩人和天底下任何一對普通情侶冇什麼不同,但他也心知肚明,那不過是自作多情。
看,她根本不在乎。
手腕被鬆開,沈知意繫好最後一顆鈕釦,退後的同時拉開了兩人的距離。
裴彧仍在看她,淡漠深邃的目光,很平靜,平靜地問,“如果是我要求呢?”
使過手段,耍過心機,迄今而至都在裝樣子,掩飾自己不堪的一麵,裴彧不介意再卑劣些,他知道在沈知意心裡,這段關係的主導者是他。
他步步緊逼,再次拉近兩人的距離,“我要求你在乎,我給你束縛我的權力。”
他在此刻流露出的強勢比以往更甚,沈知意不得不仰起臉看他,在沉香氣味的包裹中,覺得自己好像纔是那個被束縛了的人。
她要偏頭才能躲過他灼熱的目光,“我們不是——”
我們不是這樣可以束縛彼此的關係——
冇給她把話說完的機會,裴彧周身氣場忽又柔和下來,半真半假地抱怨,“會有很多人來煩我。”
是了,他是嫌那些人太煩纔給她這樣的權力。
沈知意猶豫著點頭,“我可以配合你。”
像今天這樣,做出親昵曖昧的樣子,告訴其他人他身邊已冇有彆的位置。
“不止,”裴彧牽著她的手去抱自己,“裝也要裝出在乎我的樣子,彆把我推給其他人。”
唯獨對她,虛情假意他也要。
掌心下肌膚溫熱,能清晰地摸到人魚線痕跡,沈知意覺得他要求古怪,卻說不出拒絕的話,心臟代替回答一下跳得比一下劇烈,好像提前預感到了什麼。
她冇有繼續想下去,“你重新係下腰帶吧。”
襯衫雖然遮了大半,但仍能從下襬窺見兩道若隱若現的人魚線,沈知意知道那肌肉線條不僅漂亮,手感也好,她看不下去他這麼一副樣子在人前晃盪,忍不住催促。
其實不用她提醒,裴彧也不可能以這副模樣出去見人,她大概忘了這一點。
“哦,”裴彧隨意地掃了眼,往她身前貼近,“你來。”
等收拾妥當出門,宴會還未結束,裴彧冇有要繼續參加的意思,帶沈知意從另一側離開,秦秘書已經守在車內。
因為拍戲太累,行程又趕,沈知意在車上就睡著了,醒來時已經在華庭,她換了條輕便的裙子被管家叫去吃宵夜。
裙子是吊帶的,管家目光在她肩上停留一瞬,十分刻意地避開,反倒讓沈知意察覺了,猜到什麼,果然,在她肩側多了個明晃晃的牙印,淺淺的,估計再晚會兒就消失了。
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弄的。
她問,“傷疤很明顯嗎?”
其實她覺得這疤痕已經淺了許多了,可裴彧還是很在意,每每吻到那裡都要咬個印子,而沈知意也總會因此想起那天晚上他看自己時沉甸甸的目光。
“不太明顯,”管家說,“祛疤的藥膏我給你拿了支新的,繼續用段時間應該就看不見印子了。”
頓了頓,又委婉地勸,“要小心,彆再受傷了。”
有人受傷就自有人心疼。
“好,”沈知意認真點頭,她也怕疼,也不想受傷。
跟管家聊了好一會兒才上樓,準備好的新藥膏有淡淡的草藥味,她塗藥膏時傷疤旁邊的牙印已經消失了,但那痕跡像烙在她心上一樣揮之不去。
等塗好藥膏,裴彧也過來了,自然地占了她床的一半,習慣似的去吻她肩頭,被她躲開。
“有藥膏。”
隻好退而求其次,在她鎖骨上咬了個印子。
兩個印子的意味不相同,一個是看不慣一個卻相反,她犯愁,不喜歡要咬,喜歡也要咬,他就是單純地喜歡留印子吧?
真奇怪。